对党忠诚 · 服务人民 · 执法公正 · 纪律严明

CAMPUS DYNAMIC

学院新闻

首页  >  校园动态  >  学院新闻
分享到:

我校开展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日期: 2010-03-23 发布者: 办公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党委部署的“两个专项治理”的重大决策,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的队伍,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切实维护公安院校的良好声誉,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分别成立了由绪晃同志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方案》和《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两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318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务例会,就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会上,绪晃同志还传达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湖南省公安机关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精神,新民同志宣布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庆祥同志宣布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方案》,校属各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逐一与学校签订并递交了《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最后,少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她深刻剖析了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及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严重危害性;侧重强调了学校开展两项整治行动的现实必要性;明确提出了抓好整治工作的“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到位、整改落实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要求校属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宣传学习,切实加强整改落实,确保两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学校全体民警、职工及民警亲属不发生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问题,不发生违反警车使用“两个严禁”、民警驾驶警车不着警服和不带警官证、驾驶证及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问题。

当天下午,校属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例会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部门民警、职工签订不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承诺书及警车和涉案违规车辆摸底排查上报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