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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2-03-30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830日至1020一巡视组湖南警察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1123日,省一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学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35次,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学院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学农任组长,院长王周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院级领导和二级巡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表现,制定10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党委书记周学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和整改调度会,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抓好整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整改。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建立巡视整改“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汇报”制度,持续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先后6次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调度。统筹抓好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和意识形态工作等3个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并将上一轮省委巡视、审计整改未清仓见底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需要持续推进整改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一体整改、统筹推进。

截至3月25日,巡视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25个,基本完成1个,需要长期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17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1条问题线索已基本办结;没有收到巡视反馈的信访件。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不够有力

1.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到位

1)学院党委领学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带头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分开进行,坚持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巡视以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第一议题”学习15次,党委领学促学作用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带头开展宣讲。制定《湖南警察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党委书记、院长带头作专题辅导报告,已完成5轮宣讲,累计近2万人次,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走深走实。三是带头开展调研。为贯彻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学院党委先后开展《关于新时期如何加强公安院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关于新形势下抓好公安院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校园政治安全》《关于加大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3个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政治“三力”不够强,没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融入公安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方案,也没有对标对表修订学院章程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教育教学政治“三力”。制定《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等要求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二是及时修订学院章程。制定《湖南警察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进程推进修订工作。(《章程》具体修订出台时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

2.对新时代高校教育规律把握不够准,深化教育改革力度不大

3)改革教育评价方法不多非公安专业创“双一流”还是空白,科研成果等硬指标与创建硕士点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教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湖南警察学院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方案》《湖南警察学院教研室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等制度,并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二是大力推进非公安专业创“双一流”建设。2021年11月,法学专业(非公安专业)被推荐参评国家一流专业。三是加快推进“申办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制定出台《湖南警察学院关于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实施方案》,加大科研奖励力度,科研成果大幅提升,共立省部级以上项目21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49篇,获知识产权类成果71项,创建条件进一步夯实。

4)抓学术立校力度不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不高,没有国家级科研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研基地建设。制定《湖南警察学院学科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党建研究基地”和“安全教育研究基地”成功入围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培育基地。二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设立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作为支持科研工作的专项资助经费,投入255万元,立项20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三是强化科研激励措施。修订《湖南警察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热情,立项2项国家级项目,发表论文198篇,出版学术著作7本、教材8本,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和部级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各1项。

5)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导向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学生为本,推进“课堂革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资源审查的通知》《2022年课程教学设计比赛方案》,树牢教师以“学生为中心”理念,要求教师深化教学设计,提高课堂吸引力。加强课堂管理,严格学生手机管理,非教学需要不允许学生带手机入课堂。二是优化实验室管理,满足学生需求。制定开放性实验实施方案,更新实验室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开出率达到100%。巡视以来,共开展开放性实验200多项,800多课时。三是落实学业导师制,服务学生发展。修订完善《湖南警察学院学业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将学业导师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加强教师对学生学业规划和指导。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

6)落实“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考核体系。制定《湖南警察学院行政系列“三全育人”工作考核细则》,将“三全育人”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学院成功申报以忠诚教育为主题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建立10余个大学生思政教育基地。二是完善“五育并举”课程体系。制定《湖南警察学院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大力开展红色教育、举办“校园文化节”、增设体育设施、制定《湖南警察学院劳动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构建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7)思政教育薄弱,思政课课堂主渠道引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进”工作。持续推进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三进”工作,省委宣讲团、书记、院长、党委成员、学院宣讲团、学生大队、区队微宣讲层层递进,取得成效。2022年3月,《湖南日报》一次性刊发学院5名青年教师关于如何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思政课教学的理论文章。二是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编制各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组织110余名教师参加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1名教师荣获全国第二届思政课教师教学展示竞赛特等奖,1门课程获评省级思政课程“金课”,2名教师在湖南省普通高校课程思政比赛中分获二等奖、三等奖。三是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与法律系教师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备课,21名思政专职教师以学业导师、协育导师的身份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7名学管干部主动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形成思政课教师和学管干部协同育人的机制。

8)师德师风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制定《湖南警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已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湖南警察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湖南警察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乏力

9)学院发展融入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不够紧密,服务公安实战需要缺乏力度,落实省委关于创建国家重点公安院校决策不够有力,学生就业工作力度弱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围绕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撰写14篇调研报告;围绕新湖南建设,在《湖南日报》发表4篇理论文章;承办“湖南省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交流会”,推进全省智慧政法建设。二是注重服务实战。根据“实战有所需,学院必有应”的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以及信息安全、大数据科学与技术等5个专业确定为“三高四新”提供人才支撑的专业,聘请11名驻校教官,38名兼职教官。三是积极推进“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建设。学院党委专题研究“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工作,决定创建“智慧侦查”特色优势型公安院校,院长以及分管院领导按照“一周一碰头、一月一调度、两月一推进”的要求调度创建工作。四是加大学生就业工作力度。制定《湖南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先后组织召开招聘会10多场,学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二)反馈问题: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不足,系部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5.把方向、抓大事、保落实的能力不够强

10)学院党委专题研究教育教学不多,且没有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委研究教育教学、科研等重大事项的力度和比例。巡视以来,党委会研究教育教学、科研等重大事项23项。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湖南警察学院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党委会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6.党委和行政议事决策职责边界不清晰

11)党委会直接研究应由院长办公会直接议定的事项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南警察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边界,议事规则修订后,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均严格按议事规则执行。

7.系部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12)系部党总支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没有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在系部形成了中梗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湖南警察学院系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湖南警察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将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工作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会议议事范围。二是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细化系部党组织建设考核指标,狠抓系部党组织党建考核工作,确保系部办学方向,民主集中制得到贯彻执行,党对系部的领导全面加强。  

(三)反馈问题:政治引领不到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3)学院党委对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复杂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邀请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湖南警察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三是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学院党委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巡视以来,学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四是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定期对全院师生意识形态情况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规范。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与学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9.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

14)班子成员和系部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和过组织生活没有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学生社团把关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党委书记在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汇报以及班子成员在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时必须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决定学院所有党委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书记从2021年度开始,述职述廉时必须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建立社团管理中心,为全部32个社团配备配强指导老师。

10.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

15)基层党支部宣传委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不够,思政课教材审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宣传干部,2022年1月,举办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骨干培训班,邀请省内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二是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定期对学管、保卫、后勤等重点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对所有部门如何分析研判意识形态进行培训。修订《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研判”要求,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和监督考核。三是强化教案审核把关。认真执行《湖南警察学院教案审查制度》,落实教案三级审查把关,2022年上学期,对所有任课教师教案进行审查把关,审查率100%。

(四)反馈问题:治党治校“严”的主基调坚持不够,责任落实有差距

1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6)学院党委没有将政治建警全面融入从严治党治校措施严抓落实,对涉酒教职工口头批评严、实际处理轻。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管党治警制度文件,出台“清廉校园”建设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清廉校园”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层层压实管党治校责任。二是加强教师涉酒监督管理。定期对教职工遵守禁酒令情况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对教职工进行2次涉酒检查。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开展涉酒专项整治,对涉酒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检查1人、警示提醒谈话6人。

1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落实

17)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警风警纪建设和重大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一并考核。三是强化督促提醒。党委书记定期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党委班子成员均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参加所联系基层党组织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

13.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欠力度

18)政治监督不严,执纪偏松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对院属各部门落实学院2021年度工作要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对审计出来的违规兼职取酬人员给予警示提醒谈话(此前已退还违规所得);对排查出来的违规兼职教师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责令签订承诺书,放弃兼职身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巡视以来,先后开展12次工作作风、警容风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五)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弱项

14.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19)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新选拔的处级干部未达到培训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遵守干部选任工作回避制度,进一步严格任职行文审批程序办理,确保任职文件规范、准确。二是主动与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对接,力争尽快完成相关干部的培训工作。  

15.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0)高学历教师占比低,抓干部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在官网发布湖南警察学院博士引进公告,扩大人才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和吸引力。二是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通过湖南省2022年公务员招录考试招考博士12名,目前已有46人报名,同时拟调任博士2名。三是通过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等措施,激发在职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院有9名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四是抓实干部教育。将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纳入支部年度考核,定期对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学院处级干部2021年度在线学习通过率100%。

16.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21)公务员年度考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复核考核结果。学院党委对年度考核不严问题进行认真复核,积极整改。考核等次有误问题,重新确定考核结果;考核表填报有错问题,根据程序进行纠正。二是严肃问责。责令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和批评。三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客观公正评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同时,从程序上、填报上从严把关。

17.抓基层党建不扎实

22)少数内设教学、科研机构未设置党支部,学生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未对本人违纪违规被处理等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就系部基层党支部设置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新增党支部31个。二是充分发挥学生党员作用。择优选拔10名学生党员担任支部委员,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的政治引领作用。三是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均按要求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

(六)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少数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8.学院党委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够高,真抓实改的责任意识不够强

23)学院党委对省委上一轮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调度督促不够,上一轮巡视整改没有全面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学院党委对上一轮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调度督促不够”问题。学院党委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对上一轮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全面梳理,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学院党委书记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未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整改到位。制定巡视整改调度制度,将上一轮省委巡视、审计整改未到位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需要持续推进整改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一体整改、统筹推进,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关于“教职工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开展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对学院教师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来的违规兼职老师都已承诺放弃兼职身份。制定《湖南警察学院干部教师兼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兼职行为,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规兼职行为。三是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严格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要求院属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工作纪律、警容风纪的自查。定期开展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先后开展5次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纪律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关于“不正之风时有发生”问题。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强调纪律作风的通知和提示短信,并适时开展检查,定期对有苗头性人员和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执行《湖南警察学院涉酒“十个严禁”》,开展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对涉酒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大力纠治不正之风。

24)审计整改没有全部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兼职兼薪”问题。对审计出来的违规兼职取酬人员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责令退还违规所得。二是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院长召集计财处、保卫处、人事处、督察处、审计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事故赔偿款挂账处理工作。向法院起诉长沙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和事故责任人张某,法院现已立案。三是关于“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聘请湖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学院历年往来款开展核算清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清理意见对27笔应付款、18笔应收款、7笔水电预付款通过调账、列为其他收入或支出等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剩余5笔应收款等进一步核实后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5)主题教育查摆的“三全育人”没有实现全覆盖,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落细、落实不够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湖南警察学院“三全育人”工作方案》,将“三全育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抓实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大排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年度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突出思政实践育人。开展学生讲思政课、“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红色航拍、虚拟仿真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成效明显。“传承伟人精神,铸就钢铁之师——警院学子开展红色教育暨雪地抗寒专项训练”短视频被国内数百家主流媒体转载转发。

19.学院纪委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

26)学院纪委对问题整改没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效不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视整改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湖南警察学院巡视整改责任追究办法(修订)》。二是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成立巡视整改督查组,专门负责对巡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整改调度。建立巡视整改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

20.缺少一抓到底的恒心劲

27)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缺乏有效监督,对酗酒问题,没有常抓不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湖南警察学院干部教师兼职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干部教师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兼职,经批准兼职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违反规定的依规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安机关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规定》,落实公安民警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得饮酒的规定,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2次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2017以来年来全省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开展“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             

(七)反馈问题: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方面

21.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办理

28)收到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1条

办理情况:已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处置,已基本办结。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实后续整改。学院党委将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出色完成巡视整改这份“政治答卷”。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基本完成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注重发挥巡视整改的治本效应,把解决重点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眼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学院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申办新增硕士授予单位”发展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巡视整改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向全院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1866508,邮寄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三路9号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办,邮政编码:410138,电子邮箱:hnjcxydwb@126.com。

 

中共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