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 服务人民 · 执法公正 · 纪律严明

CAMPUS DYNAMIC

通知公告

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湖南警察学院2018-2019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9-10-31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 育部办公厅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9〕30号》)要求,根据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8—2019学年度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全院上下以实施《湖南警察学院章程》和“十三五”规划为主线,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问题,完善公开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强化信息公开重要地位。2018—2019学年,学院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写入《湖南警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修订)》和《湖南警察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中,修订了《湖南警察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政治部、党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处、国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及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重点强化招生、财务、学籍、中外合作办学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督察处负责督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对学院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

2018-2019学年,学院对《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优化了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确保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条逐项落实到位。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学院门户网、官微平台,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招生就业、基建、财务、招标采购、干部任用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在招生信息方面,设立“招生信息专栏”,将招生政策、招生咨询等方面信息及时发布。在财务信息方面,深入实施“阳光财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学生学杂费清单和用途。在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方面,通过学院“招投标”公告专栏及时公布招标信息,规范招标和采购程序。三是确保重要规划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学院积极推进各类重要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在学院章程实施工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人事等重要工作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使学院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本学年中,《学院绩效发放办法》《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学院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等20余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均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合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学院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来源于院长信箱、教代会、学代会、师生座谈会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扎实推进阳光校园建设。

(三)创新载体,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2018-2019学年,学院继续依托校园网、OA办公平台、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传统载体,利用各类会议、工作简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信息,强化监督。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一是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学院全面启动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库存的所有档案共计6万个文件完成了上传、扫描、修图等工作,全面公开以学院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涉密、敏感类文件除外),打造学院规范性文件信息的一站式检索平台,方便广大师生查询与利用。二是搭建各类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学院对校园网、官微平台进行改版,加强官方微博、校友会微信平台和QQ贴吧建设,开通网易云和抖音,增加视频宣传平台,建立警院舆情周报制,充分利用学院自办媒体开展对内对外宣传,讲好警院故事,发好警院声音。同时,围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服务实战、招生就业等中心工作及时推介学院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全年省内外主流媒体共播发学院正面报道128次。学院利用抖音拍摄的形象宣传短视频,截至2018年12月点击量突破1.7亿,荣获全国城市形象类第一,受到省委宣传部的好评,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四)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有效

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警务保密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是坚决维护公安院校意识形态安全。2018年,学院成立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舆情监控、研判和应对机制,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二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19年上学期,学院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工作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群,认真组织填报《湖南省公安机关工作用网络社交媒体审批备案表》,进一步加强了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网络即时通信工作群组的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监控和分析,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在信息公开中既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各种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学院通过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 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信息公开 事项的全部信息。

2.通过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介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共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75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国资处“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和中标信息135条;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党务、政务等各类公文145个,发布网络公告265条;院长电子信箱和实体信箱共处理信件6封;印发院长办公会议纪要17期,党委会议纪要26期,编印学校《工作简报》6期,《警院舆情周报》38期。

3.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湖南警察学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达2.3万,发布信息 238条,总阅读量45万;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 5.87万,发布信息477条,其中阅读量突破 1万的文章11篇,总阅读量19万; 官方抖音号粉丝数达1.8万,发布视频25个, 总阅读量达 494.9万。在网易网、红网、湖南教育政务网、星辰在线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新闻128篇,其他媒体转载报道310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历史沿革、学院章程、学院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发展规划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项工作办事流程;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院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岗位设置与职称评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题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6.学院“政治建警”“警官培训”“70周年校庆”专题活动的有关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www.hnpolice.com)、OA办公系统、湖南省教育信息网、湖南公安信息网以及湖南警察学院公众微信平台、官方网易直播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会议、党代会、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例会、学术会议、各类座谈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印发文件或以事项通知、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工作简报》、《警院舆情周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教育阳光服务大厅、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稳定,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没有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针对干部任免、重要工程招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师生员工关心的工作,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录、招生就业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涉诉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2019学年,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各个公开平台的兼容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强化学院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切实强化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全面推进院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等教育重要政策、院务管理重要制度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院系两级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校内协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的兼容和互动,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实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湖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湖南警察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