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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党八十五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6-05-29 发布者: admin

 

学校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全校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望各党总支部、党支部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现将活动内容、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系列活动内容

    1、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心中有话向党说”的演讲比赛。51日—61日,由学校党委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处、团委联合举办,“心中有话向党说”为主题的由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参加的演讲比赛预赛,并推荐一名代表参加由湖南教育工委组织的决赛。

    2、组织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红船杯”学习党章知识竞赛活动。530日学校组织全校在职的党员参加由中纪委和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主题的党章知识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以《党章》和《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一书为主。各党支部必须在65日前将答题卡交校党办。

    3、组织全校师生党员听一次党课。66日下午,在西院大礼堂,由校党委书记罗国文为全校师生党员上一堂题为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党课。对全校师生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

4、举办学习交流会。6月中旬,学校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就学习党章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进行交流发言,在这次交流会上,由二、三级机构负责人代表就上述两项学习内容,联系实际谈学习体会、收获和今后工作的设想。

    5、搞一次支部活动。6月—7月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有教育意义的党支部主题活动。

   二、系列活动的要求

    1、所有活动必须以党支部为单位,确保每个党员都能按要求参加,各项活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党员无故不参加的,将按照学校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扣分。

    2、党支部主题活动要求事前有规划,事后有小结,并留有纪念意义的照片,于活动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报校党委办公室备案。各支部不得将活动经费发放给党员个人,一经发现将给予党支部通报批评。

    3、全校师生党员听党课,要认真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中途退场,并做到不吸烟、不打瞌睡、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不使用移动电话。着装的师生党员必须着夏装,对会风不正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学校负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4、学习交流会发言稿于610日前交校党委办公室。

   

 

 

                                                                 

                              学校党委办公室

                               200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