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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学校部 通知

日期: 2014-04-09 发布者: admin

各高校团委:
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按照团中央书记处要求,拟于近期通过共青团微博、微信矩阵体系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网络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共青团中央 将于 4月10日(星期四)上午8点在新浪、腾讯、人民微博同时发出#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主微博。各高校团委微博请于 4月10日当天对这条微博进行转发、置顶(转发务必请加话题#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字样),并部署、鼓励本校院(系)、班级团支部微博,各级团干部、学生干部、广大学生微博进行二次转发。
2.转发本条微博的同时,成为湖南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和@共青团中央的粉丝。(各高校、院系团委(总支)、团支部微博及各级团干部、学生干部、广大学生各自微博应当加@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及腾讯微博:团中央学校部、湖南团省委学校部为粉丝、听众)
3.鼓励高校或团干部从 4月10日开始转发或主发“价值观体”微博(以长微博形式)。具体形式如下:
A:“价值观体”格式为:
我是___________(身份或姓名)。_____(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____________(谈自己对这个词的理解)。B:#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例:我是一名军人。爱国,就是手持钢枪,驻守在祖国的边防线上。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我是大学生张小三。诚信,就是学习不翘课,考试不作弊。#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4.为确保#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话题热度,各高校团委在每天8:00-11:00、14:00-17:00、20:00-22:00三个时间段内进行转发和话题主发——切记无论转发还是主发都要写上双井号#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以便后台抓取及统计考核。

团省委学校部
2014.04.09